环保风再袭!长治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019年09月25日09:53
来源:我的钢铁网
分享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9月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按照省气防办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2019〕 71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 2019 年 9 月 25 曰 0 时开始,全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 I 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按规定落实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停限产措施。
钢铁行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的限产50%,未完成的停产整治。
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48小时以上,清洁热回收结焦时间延长至144小时。
燃煤电厂:全巿燃煤电厂限产50%;因电网调度无法执行限产的,经巿政府批准,根据上网调度令要求安排生产,调度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减半,调度生产结束后,仍执行限产50%。
水泥行业:停产。
建材行业: 停产。
铸造行业: 停产。
平板玻璃 :限产20%,按生产线怠速计。
化工行业:完成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治理任务的限产50% ,未完成的停产整治。
涂料行业:配料、预混、分散、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家具制造行业:施胶、调水、供漆、涂装、干燥7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工业涂装行业:停产。
采石采砂行业:停产。
(二) 移动源减排措施。
釆取橙色( I I 级)应急减排措施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承担运输任务的国五、国六车辆(含燃气)比例控制在20%以下。
( 三) 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巿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巿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巿重点工程经巿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城巿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 2 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四)柴油货车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
严格落实巿政府《关于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力口大巡查和夜查力度,确保柴油货车按要求管控到位。
二、公众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
(二)建议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釆取防护措施。
( 三)巿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四) 巿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 2 4 小时值班。,
三、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 倡导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或壁挂炉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选择共享单车。
(三)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监督检查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重型柴油货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驻巿现场检查组和巿委巿政府督查组将重点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应对不力的,责令当地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请于每日10时前,将前一日应急减排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报邮箱。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9月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按照省气防办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2019〕 71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 2019 年 9 月 25 曰 0 时开始,全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 I 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按规定落实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停限产措施。
钢铁行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的限产50%,未完成的停产整治。
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48小时以上,清洁热回收结焦时间延长至144小时。
燃煤电厂:全巿燃煤电厂限产50%;因电网调度无法执行限产的,经巿政府批准,根据上网调度令要求安排生产,调度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减半,调度生产结束后,仍执行限产50%。
水泥行业:停产。
建材行业: 停产。
铸造行业: 停产。
平板玻璃 :限产20%,按生产线怠速计。
化工行业:完成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治理任务的限产50% ,未完成的停产整治。
涂料行业:配料、预混、分散、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家具制造行业:施胶、调水、供漆、涂装、干燥7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工业涂装行业:停产。
采石采砂行业:停产。
(二) 移动源减排措施。
釆取橙色( I I 级)应急减排措施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承担运输任务的国五、国六车辆(含燃气)比例控制在20%以下。
( 三) 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巿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巿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巿重点工程经巿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城巿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 2 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四)柴油货车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
严格落实巿政府《关于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柴油货车实施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力口大巡查和夜查力度,确保柴油货车按要求管控到位。
二、公众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
(二)建议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釆取防护措施。
( 三)巿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四) 巿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 2 4 小时值班。,
三、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 倡导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或壁挂炉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选择共享单车。
(三)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监督检查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重型柴油货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驻巿现场检查组和巿委巿政府督查组将重点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应对不力的,责令当地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请于每日10时前,将前一日应急减排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报邮箱。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责任编辑:安爱
|推荐图文|

随时随地查看资讯
热门资讯
视频新闻
点击排行